(相关资料图)
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关键词: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
分享至:
外交部:美国举办“民主峰会”是复活冷战思维的危险之举
深入开展国际执法合作 中资企业海外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俄美持续上演“威慑游戏”
美欲织密亚太关系网
印尼军机采购按下“快进键”
中国女足队员肖裕仪志愿担任征兵宣传形象大使
Copyright 2015-2022 北冰洋家具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